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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
國家整體目標
行政院於107年1月23日核定我國第一期(105至109年)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與109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較基準年94年減量2%之減碳路徑,採先緩後加速的減碳路徑,亦即到109年我國溫室氣體淨排放總量降為260.717百萬噸碳當量。到114年則較基準年減量10%及119年較基準年減量20%為努力方向,我國六大部門排放現況與短中長期減量目標如下圖:
部門目標
第一期階段管制目標除明定國家整體目標外,也參考六大部門歷史排放責任、排放現況、減量趨勢及減量潛力等,務實訂定各部門目標分配並要求共同減量;雖然在能源轉型過渡期內能源部門可能增量,但該部門仍須致力達成電力排放係數階段目標,依據經濟部能源局推估,我國電力排放係數在新能源政策推動下,將由105年的0.529公斤CO2/度降至109年的0.492公斤CO2/度。
目標研訂歷程
環保署於「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及管制方式作業準則」發布前,即邀集相關部會研議溫室氣體排放推估原則及相關參數,並研提階段管制目標替代方案,環保署除分別於105年9月23日及12月30日召開部會研商會議討論外,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亦分別於105年10月13日、12月7日及106年3月1日召開3次協調會。
在作業準則發布後,環保署於106年7月10日召開部會研商會議討論階段管制目標草案規劃,並於7月11日召開部會研商會議討論非燃料燃燒二氧化碳排放量推估,國家發展委員會於7月24日開會確認國家未來GDP成長預測及產業結構資訊,經濟部能源局依據各部門提供能源需求與節能規劃及能源配比等,於8月底提出燃料燃燒二氧化碳排放量推估,由環保署彙整加計非燃料燃燒其他溫室氣體推估結果提出第一期階段管制目標規劃及部門分配建議草案。

目標研訂歷程圖片說明:
環保署於「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及管制方式作業準則」發布前,即邀集相關部會研議溫室氣體排放推估原則及相關參數,並研提階段管制目標替代方案, 在作業準則發布後,環保署於106年7月10日召開部會研商會議討論階段管制目標草案規劃,並於7月11日召開部會研商會議討論非燃料燃燒二氧化碳排放量推估,國家發展委員會於7月24日開會確認國家未來GDP成長預測及產業結構資訊,經濟部能源局依據各部門提供能源需求與節能規劃及能源配比等,於8月底提出燃料燃燒二氧化碳排放量推估,由環保署彙整加計非燃料燃燒其他溫室氣體推估結果提出第一期階段管制目標規劃及部門分配建議草案。
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分別於106年9月12日及9月27日召開目標規劃研商會前討論,最後由行政院於10月17日邀集部會研商討論確認減量目標共識。環保署於11月8日發布新聞並對外公布第一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於11月23日辦理公聽研商會議徵詢各界意見,12月26日將草案陳報行政院,行政院於107年1月23日核定。
- 行政院核定第一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 (PDF檔下載)
106年11月8日對外公布目標草案:
106年11月23日目標公聽研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