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行動裝置,選單列表可左右滑動查看全部
發布單位:行政院環保署
發布日期:2018/10/19
更新日期:2023/02/16
點閱:7999
低碳產品獎勵辦法
獎勵辦法歷程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通過以來,已為我國因應氣候變遷及溫室氣體管制成功奠定法制基礎。環保署為加強推動產業對減緩全球氣候變遷的認知並致力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除推廣產品碳足跡標示制度外,並於106年7月依據「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27條第2項規定,發布「低碳產品獎勵辦法」,增加業者申請產品碳足跡標籤(簡稱碳標籤)及碳足跡減量標籤(簡稱減碳標籤)的實質誘因。
低碳產品獎勵辦法架構
低碳產品獎勵辦法」共計12條,主要為訂定低碳產品申請獎勵之條件及獎勵方式,並明定申請獎勵之期間與方式、評審方式、廢止或撤銷獎勵資格之方式等,條文架構如下圖所示 :

低碳產品獎勵辦法架構圖片說明:
低碳產品獎勵辦法」共計12條,主要為訂定低碳產品申請獎勵之條件及獎勵方式,並明定申請獎勵之期間與方式、評審方式、廢止或撤銷獎勵資格之方式等。